今天我们要说的是英国小说巨匠查尔斯·狄更斯的经典作品《圣诞颂歌》。

狄更斯是英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他一生创作了十六部长篇小说,塑造了几十个性格鲜明、耐人寻味的人物,在全世界拥有无数粉丝。不过,今天我们要讲的却不是狄更斯这些脍炙人口的长篇小说,而是一部比较特别的作品,《圣诞颂歌》。

狄更斯在1843年至1848年间,除了1847年外,每年圣诞发表一篇中篇小说,一共创作了五篇,后来结集成《圣诞故事集》。这五篇故事按出版的时间顺序分别为:《圣诞颂歌》《古教堂的钟声》《炉边蟋蟀》《人生的战斗》和《着魔的人》。其中第一篇《圣诞颂歌》最为知名,据说四分之三的英国人不仅知道《圣诞颂歌》是谁的作品,还能清清楚楚地说出故事中的人物,小说主人公斯克掳奇在英文中直接成了“吝啬鬼”的代名词。狄更斯凭借这部作品,把自己和圣诞节牢牢联系在了一起。在英国,甚至有这样一段传说:1870年狄更斯去世,伦敦一个小贩的女儿听到这个消息,伤心地问她父亲,狄更斯去世了的话,那圣诞老人是不是也会去世?《圣诞颂歌》在英国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可想而知。

那么,这篇小说究竟是怎样获得如此崇高的文化地位的呢?其特别之处又到底在哪些地方?为什么有人说,是狄更斯重新发明了圣诞节?在这里,我们先卖个关子,后面再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俗话说,艺术源于生活,伟大的小说家狄更斯也不例外。所以,在深入解读这部作品之前,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作家的生平。查尔斯·狄更斯出生于1812年,父亲是个小职员,收入平平,却要养活一大家子,往往入不敷出,只能拆东墙补西墙,举债度日。狄更斯十岁时,父亲因债主逼迫入狱,他只好去远房亲戚开设的工厂当学徒,每周工作六天,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里辛苦劳作。这段当童工的岁月在幼年狄更斯的心灵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终其一生挥之不去,直接体现在了日后的文学创作中。

父亲出狱后,被迫辍学的狄更斯得以重回学校,但家庭日渐困顿的经济状况还是让他不得不过早地踏上社会谋生。十八岁时,狄更斯初次品尝了爱情的滋味,他爱上了一位银行家的女儿,一开始双方情投意合,可最后他的心上人嫁给了一个家境富裕的商人。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饱尝了人情冷暖,加上失恋的折磨,狄更斯在二十出头时已经积累起了丰富的写作素材。

1833年,他开始以“博兹”的笔名为报纸写短文,后来这一系列文章结集成了他的第一部作品《博兹特写》——对了,这里得提一句,在这本狄更斯的早年作品中就有一篇名为《圣诞晚餐》的文章,可见他对圣诞节的关注由来已久。后面的一系列小说创作令狄更斯大红大紫,1842年,年方而立的他已是英国文坛鼎鼎大名的金牌作家了。他写的书不仅英国人爱读,在大西洋对岸的美国同样风靡。

当时的英国社会又是什么情况呢?18世纪工业革命之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大量新兴的工厂急需劳动力,工人阶级的地位与作用日益提高。等到19世纪30年代,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朗,逐渐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机器生产大规模发展带来的结果便是手工业者的破产,大量妇女和童工踏入了漆黑油腻的工厂车间——没错,年幼的狄更斯便是其中一员。工业的迅猛发展并没有让城市更美好,反而带来了混乱不堪的街道,对中下层人民的居住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卫生状况急转直下。

1831年,英国更是暴发了流行性霍乱。席卷整个社会的大规模疾病无疑是触目惊心的。面对工人运动的压力,英国政府终于通过了规定童工与妇女工作时限的法案,但仅限于纺织业。许多家庭收入低微,难以糊口,所以依然有大量童工进入矿业。在英国历史上,19世纪40年代被称为“饥饿的40年代”,这一术语尤其指1843年前农业歉收、粮食昂贵、失业猛增的年月。狄更斯的“圣诞故事”系列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我们前面说过,这一系列的第一篇《圣诞颂歌》是其中最家喻户晓、最具有开创性的,所以我们就从这篇故事入手,了解一下狄更斯创作的圣诞故事的风貌。

《圣诞颂歌》的主人公斯克掳奇经营着一家名叫“斯克掳奇和马利”的商行,合伙人马利去世后,斯克掳奇就成了唯一的老板。他生意做得其实并不大,作为资本家,大概只能算得上入门级,但作为吝啬鬼,他却堪称殿堂级。他贪婪、自私、冷酷到极点,在风雪交加的圣诞节前夕,他手下办事员冻得瑟瑟发抖,因为火炉里竟然只烧着一块煤,想多加一块?没门。煤都放在斯克掳奇的房间里呢。在他的眼里,穷人想在圣诞节里快活几天是“胡闹”。穷人不仅没有资格过圣诞节,甚至都没有资格活下来,死了才好,可以减少“过剩的人口”。

“风随便刮得怎样凶,也比不上他的心那样狠;雪随便下得怎样猛,也比不上他求财之心那样迫切;淫雨随便下得怎样大,也比不上他那样从来不听人恳求。”他独来独往,街坊邻居都怕他,路上从来没人跟他招呼,别说小孩子不敢问他时间,就是乞丐也知道他的脾气,不会奢望从他那里得到一两个小钱。或许只有一个人还愿意上门来祝他圣诞快乐,那便是他的外甥弗雷德。可即便是面对性格乐天的亲人的问候,斯克掳奇也是一副臭脸,没说一句好话就把人给轰走了。

就在斯克掳奇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古怪的事情发生了。就跟我们平时看的恐怖片一样,灵异事件出现前总要大事铺张一番,阴风照例要一阵阵吹拂,门窗照例要一声声颤动。没错,幽灵来也。那这位幽灵先生到底是何方神圣呢?原来正是斯克掳奇的老搭档马利化成的。马利这次来人间还魂可不是与亲人相会,他是要派三个幽灵来带老朋友斯克掳奇看一看自己的过去、现在与未来。通过三个凌晨的三次旅行,让这冥顽不灵的家伙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第一个幽灵叫“过去圣诞节之灵”,它带斯克掳奇去看自己的过去。斯克掳奇随着幽灵飘到空中,一路飞驰回了自己的家乡,看到了熟悉的村庄,拐上了熟悉的道路,回到了他童年念书的教室。这个时候我们才知道,原来面目可憎的斯克掳奇有着悲惨的童年。

有一年圣诞节,他竟被孤零零地遗忘在空荡荡的教室里,陪伴他的只有书本,只有童话故事里的阿里巴巴。斯克掳奇一边在空中飞翔,一边仿佛在看快进的电影一样看着自己一点点长大。他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位美丽的姑娘,那是他曾经的恋人。可不幸的是,因为斯克掳奇一心只想着赚钱,把金钱看得比美好的爱情更重要,姑娘最终解除了两人的婚约。看到这里,斯克掳奇不禁悲痛欲绝。

第二天,马利派出第二个幽灵来与他见面。这第二个幽灵名叫“现在圣诞节之灵”,顾名思义,它要带斯克掳奇去看的是当下的世界。就跟上一次旅程一样,斯克掳奇跟随着幽灵,跳出了原本的视野局限,目光所及不再是自己的那片小天地,而是获得了全知全能的视角。这一次,他充分领略了劳动者们的生存状况,目睹了他们的疾苦,也感受到了他们的善良与豁达,他那颗铁石心肠渐渐柔软了下来。特别是商行办事员鲍勃家的儿子小丁姆,格外牵动起了斯克掳奇的关怀。

看到小丁姆的可怜模样,他不禁询问幽灵:“告诉我,小丁姆将来能不能活下去?”却得到了这样的回答:如果“将来”不把这些阴暗的东西加以改变的话,这孩子是要死的。故事讲到这里,斯克掳奇的灵魂已经发生了改变,曾经的冷酷与残忍已渐渐被温暖的良知取代,他开始有了愧疚和痛心这样的感情。而当他听到那些平时受他欺负的人们在圣诞节时不计前嫌为他祝福的时候,更是大为触动。

看过了这么多“过去”和“现在”的生活景象之后,斯克掳奇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从内到外不近人情的“天煞孤星”了。这时候,他迎来了第三位幽灵“未来圣诞节之灵”。这个幽灵最庄重也最神秘,不像另外两个同行还会跟斯克掳奇有语言上的交流,它沉默寡言。不管斯克掳奇问什么问题,“未来圣诞节之灵”都一言不发。幽灵要带斯克掳奇去看的场景触目惊心,原来是斯克掳奇死后的场面——他还尸骨未寒,竟然就有人把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扒了下来。而他牵肠挂肚的小丁姆也终究离开了人世。

经过这一出灵魂的洗礼,斯克掳奇终于明白了穷苦百姓的善良和恶人的悲惨下场。他幡然醒悟了,只有反思过去,从当下做起,才能改变未来。第二天是圣诞节,他立即给办事员加薪,去外甥家享受亲情,祝大家新年快乐,愿上帝保佑每一个人,从此成为了“这个又老又好的城市所知道的,或者这个又老又好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别的又老又好的都市、城镇和自治市所知道的再好也没有的朋友,再好也没有的东家和再好也没有的人”。

虽然狄更斯对圣诞节的情结可以追溯到他更年轻的时候,写作《圣诞颂歌》的念头却是1843年11月才有的。当时他在曼彻斯特逗留了三天,一天傍晚他有事要办,一边急匆匆穿梭于大街小巷,一边在脑海里酝酿起了小说的情节。等他回到家中后便整理构思,写成了《圣诞颂歌》的初稿。都说作家要写出让其他人感动的作品,首先得自己受感动,狄更斯就是很好的例子。在给朋友的信里,他坦言道,“在写作这本书时,哭了又笑,笑了又哭,内心受到了非同寻常的激荡;许多个晚上,当万籁俱寂,人们都进入梦乡的时候,我会行走在伦敦漆黑的街道上,思索着这篇故事”。

《圣诞颂歌》的准确出版时间是1843年12月19日,也就是说,狄更斯仅仅花了一个多月就写就了这篇传世杰作。值得一提的是,在书出版前,狄更斯对出版社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在书本印制上要力求精美,二是定价不能过高。但出版方一开始并没有完全看出这本书的价值,对这种“薄利多销”的策略不赞成。狄更斯也不让步,说这是他格外珍爱的作品,最后“悍然”决定由自己来垫付生产费用。不过狄更斯毕竟是老江湖,颇有商业头脑,其实早就估计出了这本书的商业潜力。果不其然,上市才几天,《圣诞颂歌》就卖了6000多册,销售热潮一直持续到1844年春天,到那年5月份,市面上已经出现了37个版本。这让狄更斯非常得意,他对友人说,这是他职业生涯中取得的最佳战绩。

既然狄更斯是当时英国文坛最受欢迎的小说家之一,他在圣诞节期间推出全新小说,出版方本应非常欢迎才对,为什么反而不太看好这本书的销路呢?这就涉及这篇故事的写法问题了。

一言以蔽之,《圣诞颂歌》是一篇“非典型”的圣诞故事。正如不少当红国际歌星喜欢在圣诞节时推出圣诞大碟,在19世纪中叶的英国,同样有不少作家会踩着时间点推出一两个接地气的故事,狄更斯显然不是这类作品的始作俑者。与那些说教色彩浓重的圣诞故事相比,《圣诞颂歌》借用了鬼怪故事的外壳,但内容既不可怕也不血腥,反而亦庄亦谐,虚实相生,许多地方令人读了会心一笑。当然,《圣诞故事》也含有道德训诫的意味,不过经过狄更斯的妙笔点化,这一体裁不再是教导处主任的刻板、严肃嘴脸,而是每一页都鲜活灵动起来。有学者说,《圣诞故事》既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不是简单的平铺直叙,不是寓言故事,不是布道,也不是政论;都不是,但又都是。很有道理。

如今每到年底,在世界各地都能感受到浓浓的圣诞节气氛。抛开宗教的因素,“过圣诞”本就是一个不错的娱乐方式。英国的圣诞节传统也确实源远流长,据说早在公元601年人们便开始在这个节日里举办庆典。到中世纪时,英国贵族为一系列庆祝活动大力提供经济支持。可在资产阶级革命推翻封建统治之后,情况一步步改变了。

1652年年底,政府宣布12月25日,也就是俗称为圣诞节的那一天,任何教堂不准举行仪式。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的做法对英国圣诞传统的延续造成了严重的打击。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进一步削弱了节日的氛围。社会发展的节奏加快了,人们变得更加注重效率,注重利益。在圣诞节期间,烟囱里依旧浓烟滚滚,车间里照样机器轰鸣。寻求简简单单的快乐,在某些人的眼里,或许正如斯克掳奇那句口头禅:“胡闹!”

据狄更斯的女儿回忆,她父亲在一年中最喜欢的节日就是圣诞节。其实在《圣诞颂歌》之前的作品里,都有令人印象深刻的圣诞场景描写。虽说狄更斯是出了名的天赋型作家,才思泉涌时下笔如有神,但同时他又极其自律。这一点与他朝夕相处的家人应该最清楚,他儿子说他的生活甚至比大部分伦敦办公室里的“上班族”还规律。他在写《圣诞颂歌》的同时还在写大部头《马丁·瞿述伟》,连朋友到访都无暇接待,可谓左右开弓。

《圣诞颂歌》大获成功之后,狄更斯本人自然名利双收,但让他更加高兴与自豪的,是随之而来的圣诞节传统的复兴。圣诞节取代感恩节,成为英国社会乃至整个西方社会最流行的节日。可以说,狄更斯凭借一己之力,靠这篇影响力空前的作品重新“发明”了圣诞节。这并不是一种修辞,而是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前两年,有学者就将这一成果写成专著,标题就叫“发明圣诞节的人”,有理有据地提出,现代圣诞节之所以最终成为西方第一大节,狄更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圣诞颂歌》这样一部篇幅不大、故事简单的小说,究竟凭什么拥有这么大的力量?它的艺术魅力从何而来?下面,我们来试着做一点分析。

我们前面说到,狄更斯这本《圣诞颂歌》在写法上跟当时流行的单纯注重说教的所谓圣诞故事有区别。尽管那些圣诞故事在思想上积极向上,书籍的整体制作也很精美,买一本送给孩子、爱人和朋友是不错的选择。但事实上,大众已经有点厌倦了那一类面目太过严肃的作品。《圣诞颂歌》恰好契合了读者的需要。适时推出这样一部标新立异之作,肯定人们对快乐的合理追求,不得不说是狄更斯“艺高人胆大”,也令人佩服他的前瞻性。但文学创作毕竟不是做投机买卖,光有前瞻性还不够,还要依靠高超的艺术造诣实现头脑中的构想。

《圣诞颂歌》在小说结构上安排得非常齐整,节奏精准,富有音乐性。开篇老马利显灵,后面三个章节分别是三个幽灵带领斯克掳奇穿越时空,最后一章则是标准的大团圆结局。在人物刻画方面,狄更斯非常擅长塑造“漫画式的人物”,抓住人物的一两个特点加以艺术化的夸张。主人公斯克掳奇从初登场时的冷酷、残忍,到小说中间部分的渐渐改变,再到最后成为了邻里歌颂的大好人,对这三个阶段的刻画惟妙惟肖。不光主角的形象是狄更斯精心写就,配角们也是千姿百态:活泼开朗的弗雷德、质朴善良的鲍勃、惹人怜惜的小丁姆,等等。这些人也同斯克掳奇一道,成为了狄更斯笔下的经典人物,被后世永远铭记。

听到这里,比较这本书的主题、内容和狄更斯的个人经历,我们不难发现这本书有浓重的自传色彩。狄更斯小小年纪就失去了父亲的庇护,被迫进入工厂做工。苦难的童年生活让他尤其关心英国社会的童工问题。他曾想写一本政论小册子专门呼吁社会各界重视这一问题。政论虽没写出来,但在他的文学作品中,处处透露着对这方面的牵挂。童年理应是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可残酷的社会现实却让许多孩子过早地丧失了童年,过早地面对社会冷暖,过早地失去了童心。而“童心”或许是人类最为宝贵的东西之一,是狄更斯开出的解救社会问题的良方。

斯克掳奇跟随第一个幽灵来到童年求学的学堂里,看到小时候孤零零的自己,但即便被朋友们抛下了,小斯克掳奇依然不能说是孤独的,他在书籍中找到了慰藉。那时候的斯克掳奇还会为阿里巴巴这样的英雄人物感动,他的童年虽然遭到破坏,但那颗“童心”依然是在的。可随着年纪增长,斯克掳奇渐渐在社会的大染缸中迷失了自我,变得日渐功利,日渐拜金,财富在一天天变多,灵魂却在一天天空洞,最终成了个面目可憎的吝啬鬼。反观他的外甥弗雷德和下属鲍勃,虽然他们并不富裕,却始终保持着赤子之心,活得远比斯克掳奇快乐。值得注意的是,书里写斯克掳奇跟着幽灵去看“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场景时,不止一次用了“他开心得像个孩子”这句话。在这些细节里,我们能清晰地感受到作者流露的真情。

有人说,《圣诞颂歌》是“历史、道德、文学三方面的完美结合”。作品是不是当得起“完美”见仁见智,但狄更斯本人挚爱这部小说却是毫无疑问的。一直到他去世前,他还在修订这篇小说,字斟句酌,费心思量。

在小说开头,他也借斯克掳奇外甥之口说出了自己对圣诞节的理解:“我总是把它当做一个老日子,一个友好、宽恕、慈善、快乐的日子;据我所知,在漫长的一年之中,只有在这时节,男男女女才似乎不约而同地把他们那紧闭的心房敞开,把那些比他们卑微的人真的看作是走向坟墓的旅伴,而不是走向其他路程的另一种生物。”

这本书的命运也确实对得起狄更斯的心血,一直到今天仍畅销不衰,感动着全世界千万读者,跟初次问世时相比,魅力没有丝毫减弱。2017年圣诞将至,让我们伴着《铃儿响叮当》的音乐,再次唱响《圣诞颂歌》,为了不起的查尔斯·狄更斯,也为每一个人童心未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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